一般起訴離婚最多幾次?

一、一般起訴離婚最多幾次?

一般起訴離婚最多幾次?

離婚的方式有兩種,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雖然協議離婚相較於訴訟離婚會更便捷,但現實中有很多事不是一份協議就能說清楚的,因此,很多要離婚的夫妻也會選擇訴訟離婚。一般一審不會判離,二審就會。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六)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離婚該收集哪些證據呢?

1、如果對方曾有過錯的,那麼對方親筆所寫的保證書等可以作爲證明過錯的證據;

2、照片、錄音、錄像等,這類證據一定要合法得到,否則將不被採納;

3、朋友、鄰居、同事、家人的證人證言;

4、結婚證、房產證、身份證等;

5、銀行存單、股票帳戶等,可以證明夫妻財產的證據;

6、能證明有法定的離婚情形之一的證據,如家暴的,可以保留驗傷鑑定;

依據法律規定,法院判決離婚的核心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針對訴訟離婚的,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纔會判離,如果證據不足,則不會判離。由此可見,想要起訴一次就離婚,還是要根據具體的情況判斷,其次就是掌握證據。但如果對方同意離婚的,法院還是會判離的,如果不同意的,就要想辦法找證據證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