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需要償還婚內的共同債務嗎?

一、夫妻離婚後需要償還婚內的共同債務嗎?

夫妻離婚後需要償還婚內的共同債務嗎?

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一般而言,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爲夫妻共同債務;對個人債務還是夫妻共同債務的性質難以確認的,由有直接證據證實承擔義務的一方負主張夫妻雙方共同承擔債務的舉證責任。當事人主張由夫妻一方承擔債務,又舉證不能的,人民法院也無法查實的,法院一般從公平分擔舉證責任角度出發,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只有這樣,才能減少或杜絕在訴訟中夫妻一方或雙方規避法律,逃避債務,損害第三人利益的行爲。

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在沒有事先特殊書面約定前提,屬於夫妻共有債務,一方婚前的債務,如果借得錢款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也屬於共有債務,需要夫妻一起承擔償還的責任。夫妻倆可以在離婚時自行協議一方承擔全部共有債務,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債權人可以起訴當事人夫妻倆主張債權,可以申請凍結雙方各自的財產,勝訴後可以申請執行。夫妻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二、哪些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6、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7、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8、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綜上所述,夫妻雙方離婚,對於婚內的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協議書中寫清承擔的方式,這種債務需要雙方一起償還。作爲共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向離婚後的任何一方索要。對於共同債務,最簡單的處理方式就是一人一半,這樣也不容易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