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能離婚嗎?

一、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能離婚

新婚姻法分居六個月能離婚嗎?

夫妻長期分居多久也不會自動離婚,法律沒有類似規定。但是夫妻因爲感情不合分居滿2年,可以作爲夫妻感情破裂證據,由一方當事人到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應判決准許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綜上,如果是雙方調解不成功的時候,可以透過分居的形式來離婚。但是如果分居六個月是不能判定爲離婚的,新婚姻法中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才能判定離婚。

二、夫妻分居期間應注意哪些問題  

(一)分居期間的財產歸屬問題

夫妻分居期間,在法律上婚姻關係仍然存續,如果沒有約定,雙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夫妻單方申明分居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是無效的,必須得到對方的認可和承認,才能視爲個人財產。

(二)分居期間的債權債務問題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包括分居期間),可以書面約定一方所得的財產歸其個人所有,一方的對外債務由借債人自行承擔。同時,爲了避免夫妻雙方爲逃避債務惡意作出不利於債權人的約定,法律規定,夫妻間的類似約定,必須明確告知債權人。只有夫妻一方有證據證明,債權人知道夫妻雙方關於財產各自所有、債務由各自承擔的約定,才能以此對抗對方的債權人。

(三)分居期間的子女撫養問題

撫養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即便夫妻離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對子女的撫養責任(除非子女已經成年,或者父母喪失撫養能力)因此,分居期間單獨承擔子女撫養義務的一方,有權要求未承擔撫養義務的另一方支付撫養費。

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或兩年以上的,才能依法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也就是分居離婚的法定條件。由於這期間夫妻會不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需要對財產、債務、子女撫養等問題做出協商,避免糾紛的產生。

分居,是指一家人分開生活;多指保留夫妻關係而不共同生活。分居不離婚,是美國夫婦現在很流行一種生活方式,這些人雖然覺得無法再以夫妻的身份繼續生活,但鑑於各種各樣的原因又不願意捨棄婚姻帶來的諸多好處,最後的結果就是兩個人雖然在名義上還是夫妻,但實際生活中卻是各過各的,互不干涉。

三、關於分居離婚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