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能主張損害賠償嗎?

離婚後能主張損害賠償嗎?
律師解析:無過錯方作爲原告提起婚姻損害賠償時,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離婚後不得再主張。
無過錯方作爲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其不同意離婚,也不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的,或其在一審時未提出婚姻損害賠償請求而在二審期間提出,法院調解又不成的,可以在離婚後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協議離婚後,無過錯方可以向法院起訴主張損害賠償,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