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起訴書怎麼寫民事訴訟書?

一、離婚起訴書怎麼寫民事訴訟書?

離婚起訴書怎麼寫民事訴訟書?

離婚起訴時寫的民事訴訟書需要包含的內容有: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範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係等;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二、提出離婚訴訟的條件是什麼?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③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三、打離婚官司判決的時效規定是什麼?

(1)一審: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爲三個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2)二審: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所以,一般來說,離婚案件一審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爲十五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期限爲三個月。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特殊情況可爲六個月)。

訴訟書一般指訴訟文書。以正確爲原則,以鮮明爲旨歸,凡是在其中提出了訴訟當事人自己的訴訟請求、訴訟理由和訴訟的根據,並引起訴訟程序的發生文書,就叫起訴訟文書。離婚訴訟也是屬於典型的民事訴訟,需要按照規定書寫一份離婚的民事訴訟書提交給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