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怎麼寫?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怎麼寫?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怎麼寫?

 刑事附帶民事訴狀,實質上是一種民事起訴狀。它們的不同之處只在於造成物質損失的事實和理由存在差異,也就是說,前者是由於犯罪行爲造成的,而後者一般是由民事糾紛引起的。表現在文書製作內容上,兩者既有相同之處,又有差別。根據《律師辦理刑事案件規範》第164條規定,代理律師接受委託後,應代理委託人撰寫附帶民事起訴狀,其基本內容包括:

(1)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況。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名稱、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基本情況。如果屬單位、法人,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所在地址。代理律師應當寫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稱。

(2)具體訴訟請求。主要是結合遭受犯罪行爲侵害造成的物質損失範圍和大小來提出具體的訴訟要求。書寫訴訟請求時,要條理清楚,有法有據,不可隨心所欲。

(3)基本事實和理由。在這一部分裏,書寫人要詳細寫明造成自己物質損失的原因,即詳細的犯罪行爲及其侵害過程與物質損失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對關鍵性的事實和情節,不得吝惜筆墨或者乾脆略去。本部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的核心。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稱和具狀時間。

(5)相關的證據材料。這也是製作刑事附帶民事訴狀時應重筆描繪的地方。因爲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實質上是民事訴訟在刑事訴訟中的移植,原告人負有充分的舉證責任。這一舉證責任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的表現,即是在訴狀中寫明有關證據情況,包括證據名稱、來源,證人姓名、住址。

(6)附項。主要是交待該訴狀副本的份數。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要按要求和格式規範書寫,要闡明事實真相,交代好相關重要情節,期間包括的幾個重要內容必須書寫好,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書,是一種文書,在刑事訴訟過程中,依法向人民法院遞交的要去刑事被告人等致害人給予民事賠償的法律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