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可以撤銷嗎 離婚案件是否可以撤銷

離婚訴訟可以撤銷嗎 離婚案件是否可以撤銷

離婚訴訟的撤銷其實應該是指原告在提起了離婚訴訟之後後悔了又想要撤訴的情況。從相關規定中可以知道,離婚案件是允許當事人撤訴的,而此時撤訴的主體只能是原告一方,通常要在法院判決之前提出撤訴的申請。不過要是在開庭的過程中原告一方沒有出庭的話,則此時可能會按照原告撤訴來處理。

一、離婚訴訟可以撤銷嗎

起訴離婚後能撤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44條第2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可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上述規定是基於維持家庭的穩定和培養夫妻感情而制定的,同時也是對那些視離婚爲兒戲的人一種限制。但這個規定也不是對離婚撤訴後所有案件都是這樣處理,對離婚撤訴後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是不受時間限制的。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供有力的證據,證實“新情況、新理由”,否則,法院在六個月內,是不會重新立案的。

但有一個情況需要特別注意,就是當你起訴後發現法院沒有管轄權,有些沒有經驗的法官會勸你撤訴,然後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當事人不知法律特殊要求,尤其是最高法的司法解釋,茫茫然撤了訴,再去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時,又被告知半年後才能起訴時,當事人有一種被愚弄的感覺。所以,遇到這種情況,正確的做法是沒有管轄權的法院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法院,而不是撤訴之後又重新去起訴。

二、離婚撤訴需注意哪些事項

一般情況下,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人民法院都會裁定準予撤訴:

1、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2、申請撤訴是出於自願而非受人強迫。

3、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

4、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各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若在法院受理了離婚案件之後,夫妻雙方又和好了的,那此時原告方需要向法院提出撤訴的申請,不然案件就會按照正常的流程處理,最終作出判決。而撤訴的過程總也有需要當事人注意的事項,其中在撤訴之後,沒有新情況新理由,那在6個月之後才允許原告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