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離婚協議是否可以撤銷

簽了離婚協議如果尚未辦理離婚登記,則離婚協議尚未生效也就不存在撤銷的問題。如果辦理了離婚登記的,則在《民法典》實施後由三十天的冷靜期,在三十天內是可以撤銷的。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簽了離婚協議是否可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