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時需注意什麼問題

夫妻離婚時需注意什麼問題
律師解析:夫妻離婚時需注意的問題有離婚的主體只能是夫妻雙方本人,離婚是具有人身屬性的民事法律行爲,不能由他人代替自己離婚。
離婚的前提是原婚姻關係合法有效。
離婚必須在雙方生存期間才能進行。
離婚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辦理,未經離婚登記私下協議離婚的,視爲沒有解除婚姻關係。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