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收養

違法收養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收養違法了怎麼辦

違反《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的收養行爲無效
(1) 收養關係當事人不具有相應民事行爲能力的收養行爲無效。
(2) 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收養行爲無效。
在收養行爲中,所謂意思表示真實,就是收養行爲必須出於當事人的自願、反映當事人的真實意思。如果收養關係的當事人並沒有真正透過收養建立父母子女關係的內在意思,而是試圖透過收養而達到其他不法目的;或者透過收養來規避計劃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規;或者當事人表示出來的收養的意思不是出於當事人的自願,而是被欺詐、脅迫的結果等。只要有這些情形,就說明當事人從事收養的民事行爲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實的,由此而形成的收養關係不具備法律效力
(3) 違背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收養行爲無效。
(二)違反收養法的行爲無效。
(1) 違反收養法基本原則的收養行爲無效。
(2)違反收養法規定的實質要件的收養行爲無效。主要指違反收養法規定的收養當事人資格條件的。
(3)違反收養法規定的程序要件的收養行爲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