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同居關係返還彩禮可以嗎?

解除同居關係返還彩禮可以嗎?

一、解除同居關係返還彩禮可以嗎?

彩禮錢是以結婚爲目的的贈與行爲,如果解除結婚計劃,是應當退回的。

對於是否能夠撤銷同居期間的贈與,需要以給付款項的性質決定,如果是以結婚爲特定目的的贈與,則解除戀愛同居關係後女方需要返還。如果定義爲普通贈與,則女方不需要返還該筆款項。

通常認爲對於戀愛期間的情侶在日常生活中的普通消費性支出比如餐飲、遊玩等消費是維繫雙方關係和發展感情的必要支援,在分手後當然不應再主張返還,但對於購置不動產(或出資)和購買車輛的大額支出,不同於日常生活中的吃喝玩樂的小額支出,在沒有明確的書面贈與合同或者其他明確的贈與的意思表示來證明的情況下,認定一方對另一方的贈與有違公平原則,此外,這種在戀愛期間支付彩禮、購買房屋、車輛等大額的出資從社會的一般觀念來說也是雙方爲以後長久生活或結婚而添置的財產,係一種附帶條件的支付行爲,在雙方結束戀愛關係後,取得財產的一方應當返還出資一方的出資款。

二、同居關係中怎麼請求返還彩禮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三、哪些情況下彩禮不予返還

1、已經登記結婚並同居生活的。

這種情形下一般不予返還,無論是理論上、司法解釋的規定上、司法實踐上還是風俗習慣上,認識是一致的。

2、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

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對該種情況確定不予返還,主要理由:

綜上所述,彩禮是以結婚爲目的的贈與,屬於有條件贈與。當贈與條件不存在時,這種贈與行爲也應該隨之解除。先生可以先和對方友好溝通,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共識,還可以透過法院訴訟來進行解決,最後遵循法院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