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但沒領結婚證同居犯法嗎

結婚但沒領結婚證同居犯法嗎

一、結婚但沒領結婚證同居犯法嗎

未婚同居是否違法,是否受法律保護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我國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1、未按《婚姻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此時,對於形成事實婚姻的婚姻狀態,法律是給予保護的,此時的未婚同居並不違法。而對於未形成事實婚姻的,未婚同居的行爲不合法,但是也不是違法的。也就是說,未婚同居(無配偶)的雙方對是否選擇同居可以自由決定。沒有任何人可以阻止雙方同意的未婚同居,只是此時的未婚同居不受法律的保護,一旦發生糾紛了,則法律不會像保護正常結婚的夫妻一樣保護未婚同居者的利益。

二、同居多長時間算是事實婚姻

在民事審判中對於事實婚姻的認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五條做了明確的規定:未按《婚姻法》第8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因此,事實婚姻的認定不能以同居時間的長短來判斷,主要看男女雙方是否符合結婚實質要件,而且時間必須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在此後發生的,都按同居關係處理。

未婚同居有可能是認定爲事實婚姻,當然更多時候則是因爲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條件,而是認定爲同居關係。對於同居關係,目前我國既未給予保護,不過也沒有規定是不合法的。但是在同居關係中,男女之間的關係並不穩定,也無法按照夫妻關係對待,彼此的權益也是可能受到損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