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因繼承產生的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呢?我國的《繼承法》第八條明確規定了繼承權糾紛提起的訴訟期限。要是當事人超過這個期限提起訴訟的話,則就會喪失勝訴權,對當事人是很不利的。那到底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請閱讀下文了解。

一、繼承權糾紛的訴訟時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的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的訴訟期限爲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八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爲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

1、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致繼承人無法主張繼承權利的,人民法院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2、繼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中止訴訟時效處理。

3、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爲中斷。

4、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之內行使,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二、相關法律法規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三、遺囑繼承糾紛案件的注意事項

1、遺囑繼承人依遺囑取得遺產後,仍有權按照有關法定繼承的規定,取得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2、遺囑人未保留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遺產份額,遺產處理時,應當爲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遺產,所剩餘的部分,纔可參照遺囑確定的分配原則處理。但要注意的是繼承人是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應按遺囑生效時該繼承人的具體情況確定。也就是判斷繼承人的情況以被繼承人死時爲準。

3、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爲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因繼承權產生糾紛的訴訟時效爲兩年,此時的起算點爲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他人侵害之日。不過在這方面也有一個最長的期限規定,即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本站小編爲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