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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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保護繼承權是有一定時間限制的,以避免繼承關係長期處於不穩定的狀態,促使繼承權受到侵害的實際享有繼承權的合法繼承人及時行使其權利,這一期限就是遺產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具體來說,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呢?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我國繼承法第8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爲2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除此之外,我國民法通則和有關司法解釋還規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等問題。

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2年內,繼承人沒有行使其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對其權利不再予以保護。所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指根據客觀情形可以斷定繼承人已經知道或者可以知道其權利被侵害。

二、遺產案件的起訴期限是多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77條規定:“繼承的訴訟時效按繼承法的規定執行。但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未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視爲接受繼承,遺產未分割的,即爲共同共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延長,均適用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具體而言:

1、自繼承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繼承恢復請求權的訴訟期限爲二年。

2、在繼承人不知道或無法知道其權利被侵犯的情況下,繼承人有權在繼承開始之日起二十年內向法院提起保護其繼承權的訴訟。

3、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繼承人不得再提起訴訟。

4、自繼承開始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二十年期間內,繼承人才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的,其提起訴訟的權利,應當在繼承開始之日起的二十年內行使,超過二十年不得再行提起訴訟。

5、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因不可抗力使繼承人無法行使繼承恢復請求權的,可按訴訟時效中止處理。

6、繼承人在知道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內,其遺產繼承權糾紛確在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期間,可按訴訟時效中止處理。

7、繼承人因其繼承權受到侵害而向侵權人提出返還遺產或賠償損失的要求,或者繼承人因遺產繼承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時效即爲中斷。

就繼承糾紛來看,不僅僅是訴訟一種方式可以解決,當然要是當事人選擇了這種方式的話,就需要了解清楚法律中規定的繼承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長,這樣才能避免自己提起訴訟的時候超過了規定的時效,從而無法透過這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