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囑公證怎麼收費?

一、房屋遺囑公證怎麼收費?

房屋遺囑公證怎麼收費?

遺囑公證費用各地不盡相同,遺囑公證收費大約在200元-400元之間。遺囑屬於一種個人聲明,不發生財產轉移的效力。遺囑在立遺囑人去世後生效,繼承人需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局轉名。繼承權公證費按辦理繼承時房屋價值的2%收取。

從《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中的規定來看,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另外,對公證服務收費標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上下不超過10%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準,並報國家計委和司法部備案。

我國的《民法典》中所列遺產的範圍中有房屋。所謂房屋的繼承是指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房產歸其遺囑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才能被繼承。當繼承發生時,如果有多個繼承人,則應按遺囑及有關法律規定進行折產,持原產權證、遺囑等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二、辦理遺囑公證要哪些材料?

當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居民身份證;已出境的,提供護照或有效旅行證件、通行證的複印件,已註銷戶口的,應提交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記載情況的證明;

2、遺囑涉及的財產清單及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3、遺囑書。

4、遺囑公證申請書(申請書內容應包括: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

5、其他認爲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房屋作爲不動產進行繼承分配處理,是需要對相關產權的合法性,以及繼承權的合法繼承效力進行認定的,所以可以透過房屋的繼承公證來進行合法的辦理,在司法實踐中,對於遺囑公證的具體情況還需要提交上述材料來進行合法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