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書遺囑要提前多久寫纔有效

自書遺囑要提前多久寫纔有效?

自書遺囑要提前多久寫纔有效

自書遺囑在去世前寫好即可,自書遺囑生效的條件是:

(一)實質條件

1、立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

年滿18週歲且精神狀態正常的人立的遺囑纔有效。無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其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

2、遺囑必須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受脅迫欺詐所立遺囑以及被篡改、僞造的遺囑無效。

3、遺囑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不得損害國家,集體的利益。

4、遺囑應爲缺乏勞動能力而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不得處分屬於國家、集體、或他人所有的財產。

(二)形式條件

1、遺囑須由遺囑人親筆書寫遺囑的全部內容

2、遺囑須由遺囑人簽名

遺囑人的簽名須由遺囑人親筆寫上自已的名字,而不能以蓋章手印或畫押等方式代替。無遺囑人簽名的自書遺囑,應爲無效。自書遺囑如需塗改、增刪時,遺囑人也須於塗改、增刪處簽名並註明時間,否則,其塗乞討、增刪的內容無效。

3、遺囑須註明年、月、日

二、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遺囑人不具有完全行爲能力

(二)遺囑內容不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三)由於遺囑繼承人的原因導致遺囑無效的

(四)基於財產處分上的原因而遺囑無效

(五)遺囑違反法律強制性撫養義務而導致無效

(六)多份遺囑的內容衝突造成的遺囑無效

(七)遺囑形式不合法導致的遺囑完全失效

(八)遺囑繼承、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間衝突造成遺囑無效

(九)遺產中的消極財產大於或等於積極財產,即債務清償後無剩餘財產,導致遺囑無效。

任何一位自然人不可能提前預知到自己去世的時間,所以法律上也不可能規定必須要提前多久去寫遺囑,有些人在自己身體完全健康的情況下就立好了遺囑,不能因爲這份遺囑立的時間太早,所以就失去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