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可以繼承嗎?

一、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可以繼承嗎?

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可以繼承嗎?

集體土地上的房產可以繼承,前提必須是房產是歸屬於當事人個人所擁有的,也就是所有權是完整的。所謂農村建房所佔用的集體土地實質是宅基地的使用權。依據我國法律規定,宅基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屬於房屋所有人,農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基於“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權,不能隨意對宅基地進行處置。所以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所有,可以繼承。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可以肯定現在法律沒有把宅基地作爲遺產,因爲宅基地的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不能被繼承或贈與。但是,公民的房屋屬於個人的合法財產,按照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是可以繼承的。公民在依法取得房產所有權以後,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子產權不能分割。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權應當隨地面上的房產所有權而轉移,由繼承者繼續使用。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的“地隨房走”的原則,公民繼承了房屋,當然可以使用房屋所佔用的宅基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

二、房屋繼承步驟是怎麼樣的?

領取 《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大致步驟 如下: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透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準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覈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覈書或處理決定書。

現實生活當中,房屋的繼承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來進行。當然有些性質的房屋是不能夠發生繼承的,必須是當事人自己合法擁有的房產,比如說,農村宅基地上自己所建造的房屋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