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體土地上房屋繼承者都有哪些?
1、集體土地上房屋繼承者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若是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包括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及雖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但全部放棄或喪失繼承權的),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2、配偶。配偶是以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爲條件的,只要男女雙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係即爲夫婦,他們相互之間都有遺產的繼承權。
3、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係的繼承子女,他們對父母的遺產都有繼承。其中,養子女只能繼承養父母的遺產而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因爲子女被他人收養以後與生父母的權利關係即告消滅,養子女與生父母相互間不享有繼承權。至於繼子女能否繼承繼父母的遺產,則根據繼父母和繼子女相互間是否形成了撫養關係而定。繼子女和繼父母相互間形成了撫養關係的,當一方死亡時,可互爲繼承人。反之則不能成爲繼承人。繼承人在繼承了繼父母的遺產後還可以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4、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
二、遺產繼承房產過戶流程
1、到“登記資訊、驗證協議”視窗辦理資訊登記上網和協議驗證手續;
2、到“房地產估價”視窗辦理評估手續;
3、到“公證”視窗辦理公證手續;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及其複印件;
2)代理人代爲申請的,委託代理人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和身份證及其複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
3)被繼承房產的產權證明;
4)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
5)法定繼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
6)被繼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況證明及有關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人員認爲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4、到“私房交易”視窗辦理交易手續;
5、到“契稅、印花稅”視窗繳納印花稅;
6、到“產權登記發證”視窗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繼承者不管是依據遺囑,還是因爲法定繼承的關係獲得了房屋或者是存款的繼承權之後,都需要儘早的辦理遺產的過戶手續。對於農村地區的自建房來說,通常是直接由死者的家庭成員繼續使用,這些主體並不會辦理房屋的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