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如何立遺囑?

一、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如何立遺囑?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如何立遺囑?

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是無法訂立遺囑,必須在具備民事行爲能力時才訂立有效的遺囑。遺囑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的設立遺囑,以依法自由處分其財產的行爲能力。遺囑爲民事行爲,設立人必須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依我國現行法規定,只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纔有設立遺囑的行爲能力即遺囑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不具有遺囑能力。因此,遺囑人須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22條的規定,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人是否具有遺囑能力,以遺囑設立時爲準。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有遺囑能力的,其後雖喪失遺囑能力,遺囑也不因此失去效力。反之亦然。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1條中明確規定:“遺囑人立遺囑時必須有行爲能力。無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即使本人後來有了行爲能力,仍屬無效遺囑。遺囑人立遺囑時有行爲能力,後來喪失了行爲能力,不影響遺囑的效力。”

二、遺囑的有效條件有哪些?

由於遺囑是死者生前所作的處分,死後才予執行,故應具備必要的條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①在設立遺囑時,遺囑人必須具有遺囑能力,在國外,遺囑能力並不等於行爲能力,可以是達到一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在中國,一般即指行爲能力,即達到成年年齡,精神健全,從而具有行爲能力,而無行爲能力或者行爲能力受限制的人(見自然人)所立的遺囑無效。但如在設立遺囑後,遺囑人喪失行爲能力,不影響其已經設立遺囑的效力。

②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因受威脅、強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或僞造、篡改的遺囑無效。

③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和社會道德。凡違背法律規定剝奪未成年人和無勞動能力的繼承人的繼承權的部分,歸於無效。

④遺囑須具有一定的形式。

以上就是遺囑的相關構成要件,必須在遺囑人具備上述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訂立遺囑處理,對於無民事行爲能力的人,由於不能對自己的認定產生法律效力,所以是無法蠔遺囑處理的,具體情況下可以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