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籤的離婚協議可作爲遺囑嗎

一、夫妻籤的離婚協議可作爲遺囑嗎?

夫妻籤的離婚協議可作爲遺囑嗎

夫妻籤的離婚協議不可作爲遺囑看待,遺囑和離婚協議的區別是: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爲。離婚協議則需要夫妻雙方在協議上簽字切辦理離婚證後協議才發生效力。

2、遺囑處分的是個人財產,對他人財產做出的處理無效。而離婚議裏處理是夫妻共同財產,協議生效後,處分財產的行爲就算完成了,當事人不能反悔。

3、遺囑有多種形式,有公證遺囑、自書、代書、錄音、口頭等多種形式,離婚協議主要是書面形式。

4、遺囑訂立後可以撤銷和變更,離婚協議簽字生效後不能撤銷和變更。

二、遺囑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1、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爲。

即遺囑是基於遺囑人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發生預期法律後果的法律行爲。

2、遺囑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限制行爲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爲能力人不具有遺囑能力,不能設立遺囑。

3、設立遺囑不能進行代理。

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應由遺囑人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書遺囑,也必須由本人在遺囑上簽名。

4、緊急情況下,才能採用口頭形式。

而且要求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 遺囑人能夠以書面形式或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口頭遺囑因此失效。

5、遺囑是遺囑人死亡時才發生法律效力的行爲。

可見,離婚協議跟遺囑根本就沒有可比性,如果簽完離婚協議,在還沒有辦理離婚證之前其中有一方就去世了,因爲還未真正離婚,這種情況下對方還是有繼承權的,但也只能繼承屬於死者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