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立遺囑找律師可以嗎

想要立遺囑找律師可以嗎

一、想要立遺囑找律師可以嗎?

立遺囑可以找律師,《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第3款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遺囑代書人所需條件:

1、遺囑代書人應當是成年人或者是十六週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其主要生活來源的人。

2、遺囑代書人必須是理智健全的正常人。精神失常、喪失理智的人,是無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爲能力的人,因此,不得作爲遺囑代書人。

3、遺囑代書人必須是能夠了解遺囑內容、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在通常情況下,盲人、文盲、不知曉遺囑所用語言的人,不能成爲該遺囑的代書人。

4、遺囑代書人必須是與繼承遺產無利害關係的人。繼承人、受遺贈人和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由於他們與繼承死者的遺產有切身之利害關係,因此,不能作爲遺囑代書人。

二、代書遺囑怎樣纔有效?

代書遺囑是由代書人根據立遺囑人的的意思表示代爲書寫的遺囑。其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由見證人代替遺囑人書寫遺囑。

代書遺囑不是代書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遺囑,而是代書人按照遺囑人的意思表示,如實地記載遺囑人口述的遺囑內容,而不可對遺囑內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

2、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其中一人可爲代書人。

見證人一般是遺囑人指定的,並經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組織的名義爲遺囑見證人。民法典對見證人數量上的要求,主要是爲了保障代書遺囑確實是遺囑人真實意願的表露,也爲了防止日後就遺囑的效力發生糾紛

3、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在遺囑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代書人將書寫完畢的遺囑,應交由其他見證人覈實,並向遺囑人當場宣讀,經遺囑人認定無誤後,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具體日期。在場見證的人爲3人或更多的,都在遺囑上簽名更好,少則也得保證兩人簽名。代書人、見證人和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名,不允許他人代簽。

4、遺囑代書人應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

遺囑代書人必須不是繼承人、受遺贈人,也不是與繼承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實際上,找律師代書遺囑也是一種相對比較穩妥的方法,因爲作爲專業的律師非常的清楚怎樣來寫這份遺囑纔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另外,找律師寫遺囑的話要提前跟律師商量好代書價格,還有就是自己手寫的遺囑也並不一定就是無效的,寫遺囑不是必須要找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