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義務的受遺贈人不履行義務,還可以接受遺產嗎?

      很多中國的老人會覺得老了之後需要有個依靠,但是隨着時代的發展,養個兒子用來防老好像並不是很有效果。所有很多老人選擇在生病的時候立下一個附加義務的遺贈,即如果受遺贈人無法履行自己的義務,不能繼承遺產。

附義務的受遺贈人不履行義務,還可以接受遺產嗎?

      想要知道遺贈人如果沒有履行義務是否能夠繼承遺產,首先要看這份遺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附加義務的贈與合同指的是贈與人在接受贈與的時候,同時需要承擔相應的義務,附加條件的贈與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檢視合同是否具有生效的要件。要件指的是內容合法、屬於自己的真實意願、符合公告秩序等,檢視合同的內容是否能夠實施。有效合同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需要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可以私自更改或者是解除這份合同。

      受遺贈人必須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不能接受這份遺產,除非含有特殊情況,比如:

      1、在訂立遺贈合同時,被繼承人有權附件一些條件,受遺贈人需要履行自己的義務。除非其有合理的理由,比如附加的義務屬於違法行爲或者是損害公共利益等,受遺贈人可以拒絕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如果不履行自己的義務,只要其他的繼承人或者有關的單位提出申請,法院應該撤銷受遺贈人得到財產的權利,並且這些遺產需要由被繼承人分配或者是提出申請的繼承人享有。

      2、假如受遺贈人沒有正當的理由不履行自己的義務的話,只要其他的繼承人或者有關的單位提出申請,法院應該撤銷受遺贈人得到財產的權利,並且這些遺產需要由被繼承人分配或者是提出申請的繼承人享有。

      所以,不管你是其他的繼承人還是受益人,接受的遺產需要扣除需要繳納的稅款以及債務。一般受遺贈人和繼承人很容易發生分歧,雙方都覺得這份遺產應該屬於自己享有,如果協商無果,只能採取訴訟的方式,爲了能夠勝訴,應該尋求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