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系親屬怎麼繼承遺產?
直系親屬按照遺囑當中的內容,或者是法定的順序發生繼承遺產,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一繼來承人是平等的,沒有先後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源。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百關係的繼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度關係的繼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二、第一順序繼承人會因爲哪些情形失去繼承權?
第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第二,爲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第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第四,僞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三、遺產的範圍有哪些?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除配偶之外,第一順序繼承人就是當事人的直系親屬。但司法實踐中,夫妻雙方的其中一方去世以後,另一方就會認爲對方的全部財產都歸自己所有,這樣無形中就忽略了子女和當事人父母的合法繼承權,這種想法是錯誤的。
遺產的範圍是公民死亡的時候所透過合法的途徑獲得的,個人的財產在對於這些財產是可以由其直系親屬繼承。當然這個直系親屬在繼承的時候,需要明確是否是屬於法律當中所規定的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否則透過遺囑也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