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直系親屬的範圍

遺產繼承直系親屬的範圍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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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親屬的範圍

其實直系親屬的範圍是很好理解的。
直系親屬,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緣關係或婚姻關係的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之間有直接血緣聯繫的親屬,包括己身所從出和從己身所出的兩部分血親。
己身所從出的血親,即是生育己身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從己身所出的血親,即是己身生育的後代,如子女、孫子女等。
值得注意的是,直系血親除自然直系血親外,還包括法律擬製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直系姻親即配偶的直系血親。對於親兄弟姐妹則不屬於直系親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