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撤銷公證過的遺囑必須要遺囑的訂立人再立一個新的公證遺囑,需要透過公證處申請辦理。撤銷公證遺囑的條件:(1)當事人必須親自向公證處提出申請;(2)當事人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3)必須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且並未受到任何人的脅迫誘使;(4)撤銷公證遺囑的原因真實、明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第二十六條公證處或者它的同級司法行政機關、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如發現已經發出的公證文書有不當或者錯誤,應當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