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房屋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房屋遺產繼承糾紛的處理方式:
1、自行協商。
房屋遺產繼承糾紛發生後,相關當事人可以在完全自願的基礎上,就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協商達成一個各繼承人都願接受的協議,然後按協議分割遺產。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協商不成的,可以不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處理糾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