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繼承的程序是什麼?

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繼承的程序是什麼?

一、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繼承的程序是什麼?

公司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權的合法繼承會導致公司股東的變更,這對有限責任公司會產生深刻影響。因爲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資合性,是基於股東之間的相互信任設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許股東的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會導致因新舊股東的不合而產生糾紛或者突破法律對公司股東人數的限制等。因此法律依據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公司全體股東召開股東會,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關於股東表決方式和表決權的規定,對是否同意繼承人受讓死亡股東的股權作出決議。如果有股東不同意轉讓,則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該購買死亡股東的出資,所得轉讓費作爲死亡股東的遺產由其繼承人繼承。如果其不購買該項轉讓的出資,則視其同意轉讓。

2、由公司將繼承人(股權受讓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讓的出資額記入公司股東名冊。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記機關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至此,股權的繼承程序完成。

二、哪些財產可以當做遺產繼承?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爲遺產。

綜上所述,有限公司的股東去世後,其名下的股權應該由子女繼承,股權繼承有一定的程序,需要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議討論作出決議,然後進行繼承人資訊登記,轉讓股權,完成公司工商變更。完成繼承後,去世股東的子女就成爲公司新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