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款是否是遺產範圍?

徵地補償款是否是遺產範圍?

一、徵地補償款是否是遺產範圍?

徵地補償款是是遺產範圍,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徵地補償款是屬於全體村民所有的,徵地補償款分配給被繼承人的,可以按遺產進行繼承。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個人承包應得的個人收益,依照本法規定繼承。個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許由繼承人繼續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辦理。

二、農村自治組織土地補償分配決議的程序是怎樣的?

1、分配決議會議的籌備。由村民委員會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對屬於全體村民土地徵收補償款的分配,由村民委員會籌備分配決議會議的前期事宜。包括徵地數目、位置、徵地款項、本村成員的數量、姓名、聯繫方式等事宜。

2、村民委員會向村民通知各小組提交分配方案草案。在妥善籌備以後,由村委員以通知村民,以小組爲單位提交分配方案草案或者村委會提交分配方案草案交村名討論,討論自通知發出之日起不少於15天。

3、村委會起草分配方案。在徵求意見的基礎上,村委會起草土地徵收補償款的分配方案草案。

4、村民會議的通知。由於現實生活中,村民代表會議程序和規則的雜亂無序和易導致侵害農民利益發生,所以對於土地分配方案的討論透過應該僅以村民會議爲準。村委會在會議召開10天前通知村民開會。

5、討論透過分配方案,形成分配決議。由到會的全體村民人數的三分之二多數票數透過。不能參加分配會議的,可以在開會前通知村委會,以書面形式委託其他村民代爲投票透過,一人接受委託人數不超過三人。不能透過分配方案的,村民會議可以召開三次。第三次仍達不到全體村民人數三分之二多數票數的,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數透過。

6、保留爭議人員的份額。對與透過的分配方案仍然有村民有反對意見或者異議的,先行按照爭議的人數提取補償費分配金額,保留在村委會專門帳戶中。

7、發放分配方案確定的沒有爭議人員的金額。透過分配方案後10天內,村委會發放徵地補償款。發放方式可以以個人爲對象,也可以以家庭爲對象。

公民死亡的時候留下來的,屬於個人的,而且是透過合法的途徑獲得的財產都是屬於可以繼承的範圍。如果在農村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被拆遷了,所獲得的一些拆遷補償款項仍然可以發生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