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未分割遺產共同財產屬不屬於夫妻之間的分割

繼承人未分割遺產共同財產屬不屬於夫妻之間的分割

繼承人未分割遺產共同財產屬不屬於夫妻之間的分割規定?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也就是說,夫或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遺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在解除婚姻關係時,是可以要求分割的。

但是,這種實際上在離婚時可以分割的遺產必須是事實上繼承行爲已經發生並結束,遺產實際上可以分割時纔可能存在的。否則,如果繼承已經開始,但實際上並未繼承完畢,那麼繼承的財產或者房產份額就不確定,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一方提出要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主張是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援的。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爲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也就是說,在遺產實際未分割的情況下,一方主張將尚未分割的遺產作爲共同財產分割的,法院不會支援。但要求分割的一方並未喪失將來的訴權,也就是說,等遺產分割完畢,另一方仍然是可以起訴要求將一方所分得的遺產作爲共同財產來分割的。

繼承人未分割遺產共同財產屬不屬於夫妻之間的?這裏小編告訴大家的是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在婚內繼承的遺產是屬於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的,也就是說在夫妻離婚之後遺產可以參與財產分割規定,但是這裏有個情況是如果在離婚後遺產繼承的手續還沒有辦完,也就是還不算繼承了遺產,那麼就額可以不參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