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財產中關於取得繼承怎麼規定?

婚姻財產中關於取得繼承怎麼規定?
律師解析:婚姻財產中關於取得繼承的規定如下:
1、法定繼承人中,第一順序包括配偶、子女;
2、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
3、其他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爲配偶所有,其餘的爲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