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財產分割協議書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人:
協議人甲,長子: ,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乙,次子: ,身份證號碼: ;
協議人丙,長女: ,身份證號碼: ;
所分割的家庭遺產情況
家庭中父親 、母親 均已去世,留下遺產尚未分割,協議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完成遺產分割。
所需分割遺產總額: 人民幣 。
其中存款數額: 人民幣 ; 房屋財產一處(唯一房產), 摺合 人民幣 ,房產面積 ,建築類型爲 ,所在地址 。
家庭遺產分割方法與明細:
家庭遺產,存款與房屋財產總價值按照協議人三人平分方式,分割遵循公平、自願、互信原則,協議人家庭遺產分割明細如下:
長子 ,分割取得 房屋財產(摺合 人民幣 ) 與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次子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長女 ,分割取得存款 人民幣 ,總計金額 人民幣 ;
家庭遺產分割協議說明條款:
1、協議書在全部協議人簽訂後生效,各協議人按照協議書寫明數額取得的遺產存款。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各協議人應得存款須在七日內以現金或者銀行轉賬完成支付,支付完成則分割遺產完畢。
2、本協議所述房屋,經協議人三方協議,僅由協議人甲取得,協議人甲對房屋具有唯一所有權,房屋產權由協議人甲自理;由此房屋產生的利益由協議人甲享有,由此房屋產生的費用或虧損由協議人甲承擔。
3、按照協議書規定分割遺產完畢後,協議人三方互訖,不存在任何債務關係,各協議人不再共有遺產或其財產。各協議人獲得相應遺產後須謹慎妥善使用,如使用不當造成虧損以及債務,由當事協議人自行承擔,與其他協議人無關。
4、協議人作爲已故父母之子女,具有瞻仰、祭掃已故父母墓地的義務。骨灰下葬、墓地管理、修葺等相關費用開支,由協議人三方平均承擔。
5、本協議共三頁,一式三份,經協議人簽字按手印後生效,協議人每人各一份,各協議人須妥善保管本協議。
6、本協議是各協議人的真實意願表達,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經簽署即不得反悔,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均不得改變本協議內容。
協議人 甲:
年 月 日
協議人 乙:
年 月 日
協議人 丙:
年 月 日
老人到了一定的年級,認爲自己在世的時間已經不久了,所以就會提前規定好遺囑的內容,遺囑規定由誰繼承就應該按照規定,將老人的財產分割給規定的人,遺囑是有優先效力的,如果沒有規定遺囑,就按照規定的繼承順序繼承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