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死亡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一、死亡財產分割協議的內容是怎麼樣的?

被繼承人: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繼承人: 系被繼承人之 ,身份證號碼:

被繼承人 於 年 月 日意外身亡,留下遺產尚未分割,繼承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遺產分割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1、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妥善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構建和諧的家庭氛圍爲原則,合理處分被繼承人遺產,不得侵吞、奪佔或企圖侵吞、奪佔其他繼承人的份額。

2、各繼承人應當本着利於被繼承人孩子 成長原則,照顧未成年人的利益,在遺產範圍內扣除 元作爲孩子撫養費用。

3、各繼承人承諾遵守被繼承人遺書中的意思表示,簽署本協議前後均不得違背遺書中所明確的內容。

4、各繼承人確認,依據法律規定,被繼承人名下所有財產系夫妻共同財產,其中二分之一屬於被繼承人之妻 女士所有;餘下的二分之一作爲被繼承人遺產進行分割,各繼承人繼承此遺產的四分之一。

5、被繼承人與其妻 之夫妻共同財產爲:位於北號房屋一套;位於北京市區號房屋一套;股票(被繼承人死亡之日)市值

元;奧迪A6汽車(車牌: )一輛;被繼承人在公司的股權價值;應收債權 元。

6、位於 被繼承人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位於 的房屋歸 所有,該房屋所欠按揭貸款由 償還;被繼承人在 公司股權依據遺書歸 所有。

7、應收債權 元歸 所有;位於 號房屋歸 所有。

8、爲了充分發揮財產的利用價值,各繼承人同意,在分割遺產後不再共有遺產或其部分。繼承人折價補償給繼承人、共計人民幣元,作爲繼承人、應分得全部遺產份額的差額,支付後,繼承人不再享有繼承被繼承人其他任何財產的權利

9、被繼承人所負債務由繼承人共同承擔;爲處理被繼承人後事所有開支共計 元人民幣,從被繼承人遺產中扣除。

10、本協議在 簽署,因本協議發生的糾紛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糾紛,由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協議一式六份,各繼承人執一份,主辦律師執一份,公證機構留存一份。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

繼承人和被繼承人是對立存在的,有繼承人必然有被繼承人,通常都是父母和子女之間,但是如果父母在生前就已經對自己的財產有訂立遺囑的,那麼子女應該按照訂立的遺囑來分割財產,如果遺囑規定將財產捐獻給慈善機構,那麼子女就應該遵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