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父母的遺產兒媳一般不能繼承。但如下情況除外:1、公婆訂立遺囑,將兒媳納入繼承人範圍的;2、兒媳主要依靠公婆扶養,或兒媳對公婆扶養較多的,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3、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還可以作爲法定第一繼承人進行繼承;4、其他情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