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順序

房屋遺產繼承順序

首先有個繼承的條件,繼承人死後,繼承纔可發生,然後,繼承人必須是合法繼承人,也就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遺產必須是這個被繼承人活着的時候他的個人所有財產,這是繼承的所有必須的條件。

繼承根據法定繼承有遺囑的繼承,要根據遺囑繼承,如果是有遺贈扶養協議的繼承要根據協議去弄。被繼承人生前有立下遺囑的,或者曾與組織或者個人簽訂協議的,再他死後要優先他的遺囑以及協議的內容,來按要求的處理他的遺產,如果是沒有的就可以直接根據法定繼承來處理。

那麼什麼是法定繼承人?法律是有規定這個法定繼承人的,因此繼承的時候是有順序的和繼承份額的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有他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父母、組/外祖父母。

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有2個繼承順序,繼承是第一順序的先繼承,也就是他的配偶、父母和子女,然後如果沒有的,那麼就是第二順序的繼承,第二順序的包括他的兄弟姐妹、祖/外祖父母。

最後是關於繼承的份額,這個在我國的民法典中也有所規定:

(1)、一個級別的所有繼承人一般均等的來繼承的。

(2)、遇到有特殊困難的繼承人的,要多分配一些來照顧他。

(3)、盡扶養義務的以及和被繼承人一起生活的,可多分一些。

(4)、對那些有能力去盡撫養義務卻不履行扶養義務的繼承人,就要不分或少分遺產,如果是繼承人自願放棄的也可不分。

(5)、如果這個對繼承人之外的,而且是靠這個被繼承人的扶養的,就是說自身沒有勞動能力和金錢來源的,還有就是繼承人之外的對他盡了一些撫養的,那麼也是可以分給他一些遺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