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使用權不能繼承取得嗎?
原則上不能透過繼承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因爲宅基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不能繼承;不過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公民個人合法財產,繼承人可繼承。可以作爲遺產繼承的財產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此外,還包括個人承包的收益。
二、遺產房怎麼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條 【遺產分割的原則和方法】遺產分割應當有利於生產和生活需要,不損害遺產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方法處理。
三、沒有遺囑遺產怎麼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遺產分配的原則】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酌情分得遺產權】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條 【繼承處理方式】繼承人應當本着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農村的宅基地性質比較特殊,因爲宅基地本身也沒有使用權年限,如果是國有城鎮土地的話,在土地使用權期限內,繼承人能繼承土地使用權,可宅基地不是歸某一個人所有的。宅基地上有自建房的話,繼承人依法繼承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