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屋遺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做房屋遺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一、做房屋遺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產證明、死者生前單位或所在社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其他證明檔案,如獨生子女證、婚姻關係證明、戶口本。

辦理房屋遺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供的材料:

1、首先需要帶的是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公證書。並且需要提供註銷戶口證明(到當地派出所戶籍管理處即可辦理)。並且還需要帶被繼承人遺留的財產證明,即房產證。

2、繼承人的身份證明。包括:身份證、戶口簿。

3、親屬關係證明。公證處一般都提供專用的表格,填寫完成後上相應的單位簽字蓋章即可。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證明。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要有簽字和按手印。繼承人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到公證處辦理繼承的,應當提供經過公證的委託書,委託其他人代爲辦理。

4.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由放棄繼承的繼承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

5.被繼承人父母已經死亡的,應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

二、申請房產繼承公證的流程

1、申請與受理。當事人向公證機關提出辦理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申請書,提供有關材料。公證機關要據當事人的申請作出是否接受辦理的決定;

2、審查。公證機關(公證員)對當事人進行詢問,審查相關材料,進行其他相關調查,審查公證對象的真實性、合法性;

2、由專業的評估公司對被繼承的房產進行評估,確定其確切的價值;

3、辦理公證手續,出具公證文書。公證機關根據審查結果,決定是否出具公證書;

4、持公證書、房產證、身份證等相關材料辦理繳納契稅、印花稅;

5、持相關材料到被繼承房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更名手續。

6.遺囑繼承的,應提供遺囑原件,並且遺囑要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