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書遺囑生效的條件如下:1、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2、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要點,然後由見證人中的一人代爲書寫,寫成書面遺囑後,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代寫人不能是見證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等法律規定的不能作爲遺囑見證人的人。3、必須註明年月日,並由代寫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