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婚前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再婚婚前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一、再婚婚前遺囑有法律效力

再婚婚前遺囑是有效的,只要被繼承人沒有說明原來遺囑無效,或者有更新的遺囑,可以的,在我國立遺囑是不受婚姻狀況影響的。

一般遺囑是受法律保護的,但要符合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因此在我國的民法典當中,明確的規定了立遺囑的有效條件,這些條件主要有:

第一,立遺囑的人在立遺囑的時候必須要有行爲能力。我國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有這樣規定的,如果是沒有行爲能力的人的話,並且是限制了行爲能力的人的話,那麼他們所立的遺囑均爲無效的。就算在後來立遺囑的人有了行爲能力,但是他當時所立的遺囑,也是無效的。所以反過來的話,如果立遺囑的人在立遺囑的時候有着行爲能力,但是在後來喪失了行爲能力的話,那麼他當時立的遺囑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第二,所立的遺囑必須是表示了立遺囑的人的真實意思的,如果是因爲受到了脅迫或者是受到了欺騙所立下的遺囑的話,那麼這份遺囑都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在我國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規定到,如果他人僞造的遺囑的話,那麼都是無效的,而且如果是篡改的遺囑的話,那麼篡改的內容也都是無效的。有的時候其實被繼承人並沒有李夏怡卓,但是繼承人爲了繼承遺產,因而假造了遺囑。也有的是因爲被繼承人立有遺囑,但是繼承人認爲這份遺囑對於自己不是很有利,於是又另外假造了一份,對於自己有利的遺囑,以此來以假亂真,這些都是屬於無效的遺囑的。

第三,遺囑人用不同的形式來立了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那根據我國的民法典中的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條規定,如果說於主任立有數份遺囑的話,並且內容相牴觸的,那麼遺囑就以遺囑人最後立的遺囑爲準。如果在遺囑人立的遺囑當中有公證遺囑的話,那麼就以公證過的遺囑作爲有效遺囑。

綜上所述,對於再婚婚前遺囑是有效的,只要被繼承人沒有更新遺囑,或者說明該遺囑無效的,那麼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我國對於遺囑內容是有規定的,如果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訂立的遺囑,那麼該遺囑就會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