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社會撫養費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茂名社會撫養費範圍是如何規定的?

爲了使人口的增長速度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國家立法機關制定了計劃生育,規定那些在計劃範圍之外出生的子女,其父母是需要按照既定的規定繳納一定的社會撫養費的,我國各地由於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故而社會撫養費的繳納標準也是存在着差異的,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的是茂名社會撫養費收費範圍的相關資訊。

一、茂名最新社會撫養費收費範圍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權利,同時應當依法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其生育行爲應當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採取綜合措施,做好計劃生育宣傳教育、避孕節育服務等經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區域內公民的生育行爲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規定。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爲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擅自增設與計劃生育有關的收費項目,提高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

二、標準制定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作出書面徵收決定;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託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作出書面徵收決定。

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在其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戶籍所在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的生育行爲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均未發現的,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按照當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

當事人在一地已經被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

當事人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確有實際困難的,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作出徵收決定的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提出分期繳納的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當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繳納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當事人。

徵收社會撫養費,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撫養費收據。

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繳納方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徵收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是,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社會撫養費及滯納金應當全部上繳國庫,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貪污、私分。

計劃生育工作必要的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雖然對於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雙方,在結婚後有生育權,但是也需要遵守相關法律的規定,不得超生,否則是需要按照既定的社會撫養費的繳納標準支付一定的罰金的。對於在茂名市的居民,在計劃範圍外出生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