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有辦法不交社會撫養費嗎

農村有辦法不交社會撫養費嗎

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是面向全國範圍內的,計劃生育政策的效力不僅僅針對城市戶口。但是相對來說,城市戶口的人民其實都是比較支援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只不過在有一些比較偏遠的農村地區,人們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又存在嚴重的重男輕女的現象,所以就存在超生的這樣一種情況。下面小編爲大家介紹的就是農村有辦法不交社會撫養費嗎?

一、農村有辦法不交社會撫養費嗎?

農村居民如果超生違法,就必須繳納社會撫養費。只是繳納的基數同城鎮居民不同。城鎮居民按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繳納,農村的居民按年人均純收入繳納,一般來說,農村的收入要低的多。有條件不繳納的,要經過法院強制執行的。

二、什麼是社會撫養費?

社會撫養費,是指爲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徵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2013年12月4日通報,2012年度廣東省社會撫養費徵收金額爲14.56億元。至此,已有24省份公開2012年社會撫養費徵收額,總計近200億元。 向社會公開其社會撫養費年度徵收情況,結果則是各地徵收額差異懸殊。其中“冠軍”江西省高達33.8618億元,最後一位青海則僅有350.48萬元。

國家也在制定計劃逐步的進行對社會撫養費,公開公示。

三、社會撫養費的徵收規定

1、對象徵收

對象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的規定,我國的生育政策是國家規定基本原則,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因此,這裏的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違反了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法規規定條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該法出臺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實踐中除了對超計劃生育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外,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經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徵收一定的費用,叫做“社會補償費”,徵收數額少於違法生育的公民,一般爲300元至800元不等。該法出臺以後,徵收對象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應再徵收社會撫養費。

2、數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考慮到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被徵收公民的收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入差異,沒有明確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數額,而是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2002年8月2日,國務院根據該法的授權出臺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社會撫養費徵收問題作出了進一步具體的規定,但是對於社會撫養費徵收的標準也只是作出了一個原則規定,仍然沒有作出十分具體的規定。《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3條第2款規定,“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別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爲計徵的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徵收數額。社會撫養費的具體徵收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2014年11月20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公佈《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並透過國務院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規定首次提出不符合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按戶籍地人年均可支配收入,對雙方當事人分別徵收計徵標準3倍以下的社會撫養費。這意味着此前由各地執行的數倍不等的徵罰標準,將統一設上限。

3、性質

不是一種行政處罰,而是一項行政性收費。

在我國農村戶口如果超生的話,也是必須交社會撫養費的。如果不向有關部門交社會撫養費,政府是可以強制執行的。所以對農村計劃生育普法知識教育,是目前各鄉鎮政府的工作重點之一。既然沒有條件就不要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