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不交社會撫養費後果怎樣

農村不交社會撫養費後果怎樣

我國對人口的控制一直都較爲嚴格,主要是因爲我國社會壓力巨大,相對的社會成本和撫養成本都較爲巨大。對於超生人員我國也有一定的處罰措施,要求這類人員繳納社會撫養費。那農村不交社會撫養費後果怎樣呢,下面小編就爲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社會撫養費,是指爲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公共社會事業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徵收的費用。社會撫養費屬於行政性收費,具有補償性和強制性的特點。2002年8月2日,國務院經國務院令第357號公佈了《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對徵收社會撫養費問題作出了規定。

一、農村不交社會撫養費後果

1、如果不交社會撫養費,計生部門就不會給你準生證。

2、孩子沒有準生證就會落不上戶口

3、以後無論入托兒所,或者升學,就業都會受到嚴重影響。

4、如果因爲多次計生部門通知讓你交社會撫養費,你不交,計生部門會把你起訴到法院,會強制執行,讓你交錢。

5、如果有暴力抗法的情況,會拘留。

徵收對象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18條的規定,我國的生育政策是國家規定基本原則,具體條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因此,這裏的超計劃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違反了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生育法規規定條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該法出臺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實踐中除了對超計劃生育的公民徵收社會撫養費外,對於符合規定條件經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徵收一定的費用,叫做“社會補償費”,徵收數額少於違法生育的公民,一般爲300元至800元不等。該法出臺以後,徵收對象應當是不符合我國生育政策超計劃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應再徵收社會撫養費。

我國對社會撫養費實施由主管部門徵收,一旦當事人不與繳納,除了對孩子今後的人生產生一定影響外,還對自己也造成了違法的行爲。大家一定要遵守我國的法律進行相應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