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社會撫養費的後果是怎樣的

拒交社會撫養費的後果是怎樣的

重男輕女的這種思想在有些家庭當中還是比較根深蒂固的,否則當初夫妻雙方也不會在知道多生一個孩子就屬於超生的情況下仍然做出這種決定,孩子生下來以後卻又拒絕向當地的計生機構交社會撫養費,也有可能根本就沒有多餘的經濟能力來支付社會撫養費了。那麼,拒交社會撫養費的後果是怎樣的?

一、拒交社會撫養費的後果是怎樣的?

應該繳納而拒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直接的後果是:由縣級計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對違反現行生育政策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徵收社會撫養費,這是現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職能部門必須切實維護。因此,無論在什麼時候,當地的計生行政管理部門一經發現違法生育當事人的違法生育子女行爲,查實後,即可作出行政徵收決定。而作爲違法生育子女的當事人,必須承擔違法生育責任,履行法律義務,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當事人拒絕的,計生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社會撫養費徵收程序

1、人口計生局、受委託的街道(鎮)發現公民有違法生育嫌疑的,應當填寫違法生育對象個案報告單,同時予以立案並填寫立案審批表。

2、至少兩名具有行政執法證的執法人員負責調查取證,收集當事人的婚育情況、戶籍情況、戶口性質、職業、收入證明及子女戶籍申報、出生醫學證明等材料,同時製作調查筆錄,被調查人須在筆錄上簽字按手印。證據材料應標明來源出處、取證日期,有執法人員或證據提供者簽字,複印件應註明與原件覈對無誤。

3、調查結束後應當製作書面調查報告,同時報人口計生局法規科審查,法規科人員參與調查取證的報局分管領導審查。

4、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及《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送達回證》,並告知當事人在收到告知書3個工作日內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5、社會撫養費徵收告知書送達3日後方可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審批表》,審批結束後方可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並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送達當事人。按低限或高限作出徵收決定的,在製作《社會撫養費徵收審批表》前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待局務會研究決定後方可作出。

6、當事人自收到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一次性繳納確有困難的,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填寫《分期繳納社會撫養費審批表》,向徵收機關申請分期繳納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人口計生局在收到分期繳納審批表後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可以分期繳納的書面決定並通知當事人。

7、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製作《社會撫養費催繳通知書》並送達當事人,同時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2‰的滯納金。

8、當事人拒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可以自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期限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申請強制執行前應當製作《繳納社會撫養費催告書》並送達當事人,催告書送達10日後仍不繳納的應當製作強制執行申請書,申請強制執行。

9、社會撫養費徵收全部到位後製作結案報告。

由此可見,拒交社會撫養費的後果就是需要接受來自於法庭強制執行的一系列的措施。法庭有權利對其家庭當中的某些物品進行變賣,凍結銀行卡,對工資卡等這些也進行強制性的干預,總之,拒絕交納社會撫養費的話政府是有一系列的合法手續強制徵收的,如果想不交就不交了,那制定社會撫養費就沒有任何的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