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繳社會撫養費會有什麼後果?

拒繳社會撫養費會有什麼後果?

我國以前最開始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是每家只能生一胎,現在是政策有變允許開放生二胎。但是有的家庭還想要繼續要孩子,或者有的家庭生育不符合規定,這些情況都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但是有的人就不願意交納。小編現在就要給大家講講拒繳社會撫養費會有什麼後果吧。

全面放開二孩之後,社會撫養費的去留關注度非常高,現在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應再徵收社會撫養費。但是放開二孩之後,社會撫養費還是要收的,但是各地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做。這樣一來,社會撫養費的多少、廢留,都掌握在各地手裏。實際中,也有些家庭拖着不交甚至不願意交社會撫養費。那麼,不交社會撫養費會怎樣呢?

對於逾期不交納的,計生部門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當事人確無交納能力,法院可中止執行。法院作出中止執行裁定後,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說,當發現有履行義務的條件時,隨時可向法院提出申請恢復。

如果有經濟能力交納而拒不履行,並且當事人拒不執行人民法院作出強制執行的判決,致使判決無法執行,情節嚴重的,則法院可以以“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罪判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按照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社會撫養費是按照當事人的收入比例來進行繳納,因此社會撫養費將會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很多人會選擇故意不繳納社會撫養費,如果出現這樣的情況法院將會強制性執行,來確保孩子的健康成長。

根據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第九條 當事人對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期間,徵收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是,行政複議法、行政訴訟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不符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有關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這是其須履行的法定責任,不能免除。

繳納社會撫養費是維護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的重要措施之一,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標準分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城鎮居民按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爲參考基本標準,農村居民則參考當地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市民在享受法定權利的同時,要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只要違反了計生政策,就要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受到懲處。

社會撫養費是我國政策有着明顯的規定,如果違反了,即使不願意繳納,也是需要強制性的收取的。所以,希望每個人都好好遵守法律規定,不要爲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