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撫養費就是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就是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一、社會撫養費就是不交的後果是什麼?

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決定,自送達當事人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應當自收到徵收決定之日起30日內一次性繳納社會撫養費。應該繳納而拒絕繳納社會撫養費的當事人,直接的法律後果是由縣級計生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八條  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社會撫養費的,自欠繳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繳社會撫養費的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仍不繳納的,由作出徵收決定的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社會撫養費徵收辦法是怎樣的?

1、常住戶對象的社會撫養費徵收(人戶不分離的),按正常的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進行徵收。

2、轄區內跨鄉鎮場(街辦)的流動人口的社會撫養費徵收:

(1)當事人的計劃外生育行爲發生在其現居住地的,由現居住地鄉鎮場區人口計生委執法大隊按現居住地的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同時書面告知其戶籍所在地計生辦。

(2)當事人的計劃外生育行爲發生時,其現居住地或者戶籍所在地的鄉鎮場(街辦)均未發現,此後由首先發現其生育行爲的鄉鎮場(街辦)、區人口計生委執法大隊按照徵收標準作出徵收決定,同時將徵收情況書面通報其戶籍所在地。

(3)當事人在一地按本方案已經被足額徵收社會撫養費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實再次被徵收社會撫養費。

(4)對於徵收戶籍地、居住地不在本轄區的對象,各鄉鎮場(街辦)、區人口計生委執法大隊徵收社會撫養費必須嚴格按照徵收標準執行,如未按徵收標準徵收的,由區人口計生委覈定後報區政府,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徵繳。

綜上所述,二胎政策放開後,我國依然執行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如果家庭存在超生行爲,被計生部門下達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後,應該儘快的繳納。對於拒絕繳納的,會產生滯納金,並且,計生部門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家庭困難,可以申請延期,也不能故意不交。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