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子女撫養權怎麼處理

父母離婚子女撫養權怎麼處理

一、離婚子女撫養權怎麼處理

1、協議處理

離婚家庭的子女隨父方生活還是隨母方生活,可以由雙方在離婚的時候協商決定。如果雙方是協議離婚,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關於子女隨哪方生活。 在離婚之訴中,如果雙方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協議,一般法院會尊重其協議,但是雙方協議由父方或母方撫養子女對子女正常生活有嚴重不利的除外。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應該尊重雙方協議。

2、子女不足兩週歲

如果離婚家庭有不足兩週歲的子女,那麼考慮到子女較小,更加需要母親的照顧,有的可能尚處於哺乳期,所以法律規定離婚後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實際上不能或不願撫養子女的可以隨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等。

3、子女在兩週歲以上 離婚家庭的子女在兩週歲以上,且雙方同爭子女撫養權的,法院應同等的考慮雙方的情況,看子女隨哪方生活更有利於其成長。

子女隨父母中其中一方時間較長,對這一方較有感情,則孩子應隨這一方生活;子女隨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時間較長,或與之感情較深,也可以作爲決定子女隨父方還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調節或判決的時候會考慮到這個因素,如果子女與祖父母關係較密切,那麼一般判決隨父方生活,相反,則隨母方生活。當然這是在雙方其他條件均等的情況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竊等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況,那麼子女自然不適於與之一起生活。 另外還要考慮父母雙方哪方更需要孩子。

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已經喪失生育能力,那麼在這方撫養孩子無不利因素時,應優先考慮這一方;再如,一方沒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則應優先考慮前者。

4、子女在十週歲以上

在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但是這並不是說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於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依據以上法律,如果您有權要求子女隨您生活,那麼無論您是在協議離婚還是法院判決離婚時,都請針對實際情況與您的律師協商,以最大限度的爭取您在子女撫養問題上的合法權利。

二、女方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怎麼辦

如果你是孩子撫養權爭奪中的女方,在離婚訴訟中,女方心理壓力會比男方大,在子女撫養權的爭奪上,你會有這樣那樣的擔心和憂慮。對於你來說,需要調整好心態,正確分析和認識自己優勢和不足,認真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第一,你的孩子若是在兩週歲以內,孩子一般會判決隨你一起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你的孩子若已經兩週歲以上,你已做絕育手術,而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則孩子判歸你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你生活,如果離婚後改爲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你可能性較大。

第四,比較你們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婚外情等情形,孩子判歸你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他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他的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你。

第六,如果你們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而你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在離婚處理孩子撫養問題的時候,並不是一定就要去法院起訴,畢竟打官司爭奪撫養權多少都是會給孩子造成傷害的,嚴重的話甚至還會給孩子留下心理陰影,這會對日後健康成長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在能夠協商處理撫養權歸屬問題的時候,建議父母最好就協商處理,雙方各自退讓一步也並不是不可以,畢竟一切都是爲了孩子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