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是否有法定監護人?成人的監護人是誰

成年人是否有法定監護人?成人的監護人是誰

我們都知道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因爲還不具備獨立的民事行爲能力,所以是有監護人的,一般未成年人的父母直接作爲其監護人,需要對未成年人的行爲負責,那麼對於已經成年的自然人,是否依然具有監護人呢?成人的監護人是誰?

一、成年人有法定監護人嗎

正常的年滿18週歲的人,就是屬於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了,此時是沒有監護人的,除非是無民事行爲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這種情況下才有必要設立一個法定監護人。

二、哪些人可以作爲法定監護人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首先應當由其父母擔任,如父母死亡或者無監護能力的,按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或者民政部門。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按照下列順序由以下人員擔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親屬;

⑤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擔任監護責任,經有關單位同意的,出可以擔任監護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沒有上述範圍的近親屬或近親屬喪失監護能力的,有關單位或居委會、村委會可以從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其他近親屬、朋友中指定監護人。當近親屬對於由誰擔任監護人發生爭議時,有關單位、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並從他們中間指定監護人。

4、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因故暫時無法行使監護權,可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他人承擔。受委託擔任監護人的人爲委託監護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別規定之外,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責任仍由法定監護人或指定監護人承擔,但委託監護人對此確有過錯的,應承擔連帶責任。

以上內容就是成年人是否有法定監護人?成人的監護人是誰,一般來講,在自然人成年之後,監護人就不在存在了,但有些特殊情況依然排除,例如成年人被鑑定爲精神病人的話,就依然需要一位監護人,精神病人的民事行爲能力依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