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生父索要撫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訴生父索要撫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對單親家庭成長出來的孩子在情緒上表現出來的煩躁甚至抑鬱家長是千萬不能夠忽略的,其實現在有很多大人也是有一些低估了孩子們對於外界事物的感知能力的,他們面對離異的父親不給自己支付撫養費的這種做法從心裏面就知道這樣做已經違法了。下面小編要給大家介紹的就是訴生父索要撫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一、訴生父索要撫養費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關於撫養費的條文如下:

1、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准許。

5、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6、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二、子女怎麼起訴父母要撫養費?

1、撫養孩子,支付撫養費是父母法定的義務,不能因爲沒有錢而免除;

2、建議向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撫養費;

3、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4、根據司法解釋,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5、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七條【離婚後的子女撫養】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如果說當事人已經成年了,只要針對在未成年之前從來都沒有支付過撫養費的這種做法向父親索要的話,那法律上大多數的狀況是不會支援的,因爲撫養費是在沒有獨立的生活能力之前索要的,一般是把這種訴權委託給母親,讓母親代爲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