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後又結婚前妻還用給撫養費嗎

夫妻離婚後又結婚前妻還用給撫養費嗎

從法律角度上來說,再婚以後雙方並沒有義務去撫養前妻或者前夫生養的孩子,不過人之常情,肯定是既然已經再婚了,那麼就要把對方當初撫養的孩子視爲己出。生活當中的有部分男性在離婚並且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的情況下,可能將來遇到了合適的人又選擇了結婚。那麼,夫妻離婚後又結婚前妻還用給撫養費嗎?

一、夫妻離婚後又結婚前妻還用給撫養費嗎?

作爲子女的親生父母,有對子女撫養的責任和義務,這是法定的,不會因爲父母離婚或再婚而終止撫養權和撫養義務。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因此,依據上述規定,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子女監護人)即使再婚,另一方同樣要照常支付子女的撫養費。

二、離婚後前妻再婚撫養費可以少給嗎?

不可以。 一般情況下再婚並不影響撫養費的支付標準。除非給付數額明顯過高,影響了支付方的生活水平,或者支付方經濟收入發生較大變化。

1、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2、法院根據什麼標準確定撫養費?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

(一)子女的實際需要。

(二)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三)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前妻給撫養費跟自己結不結婚是沒有任何關係的,所以結婚以後,前妻也應該按照沒結婚之前那樣的標準每個月按時的給孩子支付撫養費的,前妻撫養孩子的這個義務,不會跟自己的感情生活的變化產生任何的衝突的,因此,結婚以後前妻不給撫養費的情況,除非是自己同意,並且前妻不給撫養費也對孩子的生活沒有任何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