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成年子女撫養權法院會怎麼判決?

快成年子女撫養權法院會怎麼判決?

父母如果選擇離婚,孩子必然只能跟隨其中一方生活。父母在協商如何處理孩子的撫養權時,應本着對孩子成長有利的原則作出決定。同時,法院在處理撫養權糾紛時,也會根據該原則作出判決。孩子的年齡與撫養權的歸屬有較大關係。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快成年子女撫養權法院會怎麼判決。

一、快成年子女撫養權法院會怎麼判決?

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屬於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別是非的能力,所以在離婚案件中,處理子女隨誰生活的問題上,應考慮到子女的個人的意願。但是這並不是說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隨意選擇隨誰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爭撫養權,且雙方都具有撫養子女的條件時,才考慮子女個人的意見。

對於成年子女隨哪方生活的問題,法院則會更多的考慮子女的意見。

二、法院對子女撫養權一般會怎麼處理?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爲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不過這要求父母雙方都有撫養孩子的條件。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法院一般會根據哪一方的生活環境對孩子成長更爲有利作出判決,但兩週歲以下的孩子由於對母親的依賴性更強烈,因此兩週歲以下的孩子大多會判給母親撫養。而十週歲以下乃至成年子女則更多會參考孩子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