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贍養父母法律規定是什麼

孩子贍養父母法律規定是什麼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子女對其父母具有不可推卸的贍養和扶助義務。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子女需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在經濟上,子女應該要供養老年人,並且要保證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至於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來說根據子女的家庭成員的平均水平基本相當就可以了。對於沒有收入或者收入較爲低下的老年人,子女應該每個月定期給其一筆贍養費用。

二、贍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對於其需要承擔的贍養義務簽訂協議,此協議需要經過老年人的同意,當然老年人也可以主動要求子女做出能力範圍內的書面的贍養保證,可以由老人居住地的居民或者是村民委員會,或者是子女所處的組織、單位,負責監督其履行相應義務。

三、在生活上,子女也應該盡力去照料老年人,如果要贍養的老人生病或者是生活方面難以自理的話,子女需要承擔自己應付的護理責任,如果子女實在是沒有沒有辦法親自履行的,可以花錢僱人履行其護理責任。

四、子女有一定的義務負責老年人承包的土地,並且對老年人戶下的林木和牲畜等農業生產勞動進行看管,其勞動所得到的收入由老人所有。

五、子女在贍養老年人時,自己以及其家庭成員,在生活中不能讓老年人承擔他們已經力有未逮的勞動。

六、子女在贍養老年人時,自己以及家中其他成員,需要照顧到老年人精神層面上的需求,並且爲他們營造出一個和睦而不失友愛的良好的家庭氛圍,讓老年人的生活更加舒心。

七、子女不能以放棄老人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從而拒絕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此外,也不能干涉老年人離婚或者再婚等問題。